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济南设备起重,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与此同时,还应该针对典型的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成因、后果进行讲解,从失误中吸取经验、教训,争取在后续的塔式起重机建设施工环节尽较大限度针对以前发生过的隐患、问题进行规避,进而提升我国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在登记过程中有关监管部门或机构承担何种责任以及登记完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是哪些都没有相应的规定,因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可以说是一项失败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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